9月25日早上9点,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豪杰诉金山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案,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官当庭宣判,金山作为非消费者、非监督者、非测评机构,以经营者身份,构成了对北京世纪豪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当庭责令金山公司公开登报致歉,以挽回豪杰公司商业信誉、品牌声誉、企业法人形象等权益受到的损失。至止,豪杰诉金山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案告一段落。
今年7月23日,金山在其新品发布会上,向与会的相关媒体及业内人士100多人散发了对豪杰公司造成严重事实歪曲的宣传资料,以图破坏豪杰产品《超级解霸》多年来以绝对优势在影音播放市场占据的领军地位。第二天豪杰知情之后,立即致律师函予金山,要求其停止对该虚假事实的新闻报道,回收所有散发的宣传材料,并登报道歉。但金山并没有足够重视,直至多天后才第一次进行回复。之后,双方就此进行了三次沟通,其间通过委托代理人及律师进行面对面的直接沟通,但对事情的解决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此后,金山公司并没有停止侵权行为,反而于8月14日在卓越网上刊登了其7月23日新品发布会上宣传资料中的一篇文章,进一步对豪杰公司的商誉、声誉等相关权益进行侵害,企图继续扩大对豪杰的负面影响。为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豪杰向法院正式提交了对金山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诉状。
此案于2002年9月25日开庭。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官当庭宣判,金山公司对豪杰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例。
在近期口水官司不断的中国软件圈里,中关村静静地发生了这样一起真实的官司,确属近年来为数不多的利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的案例。它会不会为中国更多的知识产权遭受损失的企业广开自我保护的思路呢?事情会怎样发展,我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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